为做好理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勇
成员:陈彦君、耿亮、马新国、王飞、胡培、常涛、荣光存、刘少文、杜文君。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耿亮、王飞、徐斌、周远明、方次军、胡二琴。
二、推免指标分配办法
指标类型 |
专业 |
分配指标数 |
备注 |
推荐指标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8 |
专业内排序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6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 |
应用统计学 |
2 |
候补指标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 |
按专业候补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应用统计学 |
1 |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4日-9月7日,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交至理学院学工办(西6-101)。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按团委通知进行。
2. 9月8日-9月10日,学院审核材料。
3. 9月10日-9月11日,组织学生答辩,每人限时3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分类别由高到低排序。
4. 9月12日-9月15日,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4日。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 9月16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公示且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推免有关要求
1. 学业成绩及各项奖励分以学校认定数据为准,推荐资格认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申请推免的转专业学生,请在9月8日之前联系学院教学办,以便核对学分绩点。
2. 实行信息公开,推荐过程透明公开,遴选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3. 严肃工作纪律,申请推免的学生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理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