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理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湖工大教〔2023〕104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石勇
成员:陈彦君、耿亮、马新国、胡培、常涛、王飞、姚育成、张力、徐鹏、周远明、梅菲、方次军、吴颖丹、罗幼喜、胡二琴。
二、推免指标分配办法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6日-9月8日,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交至理学院学工办(西6-104)。
2. 9月9日-9月11日,学院审核材料。
3. 9月12日-9月15日,组织学生答辩,每人限时3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分类别由高到低排序。
4. 9月16日-9月19日,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4日。
5. 9月19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6. 9月20-22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初选名单,按各学院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的最终名单在全校公示3日。
7. 9月23日,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推免有关要求
1.学业成绩及各项奖励分以学校认定数据为准,推荐资格认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如有转专业学生符合推免资格,申请推免的,请在9月9日之前联系学院教学办,以便重新核对学分绩点。
2.实行信息公开,推荐过程透明公开,遴选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3.要严肃工作纪律,申请推免的学生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4.要做好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理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