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标准
一、年满十八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
二、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较为端正,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四、所有课程均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
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确定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标准
一、政治上较为成熟,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二、思想品德优良,健康向上,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力所能及地为周围同学服务,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开展的各类活动,较好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党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并顺利结业。
四、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强烈,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积极承担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愿意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
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六、专业测评排名在班级前60%以内,所有课程均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
七、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党支部、培养联系人、班导师和所在班级评价满意。
八、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成员社会关系清明,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无不良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