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理学院会议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会议室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会议室使用遵循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正常工作日,各部门(系部)需提前一天到学院办公室填写借用登记簿。非工作日使用,需提前两天到学院办公室填写借用登记簿,领取会议室钥匙备用,并于工作日及时归还。
三、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或有其他需学院办公室协办事宜,应提前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会后,使用部门(系部)应及时整理、关闭智能一体机、投屏仪、空调等设备,确保各种电器断电,及时归位桌椅,关闭门窗,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以便及时维修。
五、未经允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需得到学院办公室许可。借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
六、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